招标采购
平凉路1491-1509号修缮工程 招标预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YP0290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杨浦商贸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顺平路866号南楼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姚丹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761028700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凉路1491-1509号修缮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 1491-1509 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平凉路1491-1509号房屋始建于1959年,为一幢地上四层混合结构建筑,建筑面积共计5476.12平方米,工程划分为房屋内部拆除及加固修缮两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 承包内容:依据发包人设计方案范围内的拆除及加固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工程等。 | ||||||||||||||||||
工程总投资: | 1267.4568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1187.5126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187.5126万元 | ||||||||||||||||||
建设周期: | 169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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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担任牵头人;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派员担任。 4.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乔君 | 联系电话: | 15001804161 | ||||||||||||||||
备注: | 1.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2.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11月01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宁国路129号1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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