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50000120250820025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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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废旧物资(混合类)处置项目C25-005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轨道交通废旧物资(混合类)处置项目C25-005”招标文件的补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遗内容 1、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描述,使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还是“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均不会被否决投标。 2、本项目“廉洁监督卡”已更新,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廉洁监督卡”。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低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元)。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总价最低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统一修改为2025年10月13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请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确保投标保函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覆盖本招标项目整个投标有效期,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造成投标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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