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鹤山市中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招标预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 工期延误澄清修改如下: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2万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的5% 。 修改为: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2万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的30% 。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鹤山市中医院 2025年9月17日
日期:2025年09月17日 |
热点信息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投标保...
-
文件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方式评审办法1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