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257001001 |
标段名称: | 禄丰市特色农业育种种植协同提升项目(一平浪镇、妥安乡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81.9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负责项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运营需求为导向协调设计、施工等内容;具备运营条件后负责组织种苗选购、栽种以及种植期内的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维护、肥料、农药、农具选购和使用、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发放、采收、销售等经营事项,负责运营期间的资金投入及经营。在运营期通过种植生产经营,获得相应的种植产品销售收入,并以招标人和运营单位确认的项目建设成本为基数,按相应的费率每年向招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一平浪镇横沟村委会地块,妥安乡安乐村委会发裱村地块。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运营: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 1、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257001002 |
标段名称: | 禄丰市特色农业育种种植协同提升项目(彩云镇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756.6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负责项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运营需求为导向协调设计、施工等内容;具备运营条件后负责组织种苗选购、栽种以及种植期内的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维护、肥料、农药、农具选购和使用、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发放、采收、销售等经营事项,负责运营期间的资金投入及经营。在运营期通过种植生产经营,获得相应的种植产品销售收入,并以招标人和运营单位确认的项目建设成本为基数,按相应的费率每年向招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彩云镇彩云村委会地块。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运营: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 1、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257001003 |
标段名称: | 禄丰市特色农业育种种植协同提升项目(金山镇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991.9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金山镇炼象关社区毛草洼地块。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 1、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15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