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 招标预告
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
土壤改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0213G2509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齐农局函[2025]70号文件【关于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扩大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95%;省级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改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泰来县新建片区半拉山村
2.2 项目规模/内容: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14416亩耕地全部施用商品有机肥,用量为500公斤/亩。本项目抛洒费包含到施肥费用中。(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3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4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6487200.00元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完成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14416亩耕地全部作业。(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土壤改良工程实施前,须先对土壤改良耕地面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报告。
2.7 质量标准:商品有机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最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NY/T525-2021)等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货品需具备有机肥登记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土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 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6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公示中标候选人后,各中标候选人需在2个自然日内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业绩、资质、证书等,所提交的原件具体内容及送达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将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造假行为等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原件邮寄/送达地址:泰来县泰来镇东风路4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2-822336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泰来县泰来镇东风路4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2-822336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久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
电 话:13504524450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泰来县金源街1093号
电 话:0452-8238908
邮 箱:tlxysjd111@163.com
12.2.2 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来县繁荣街201号
电 话:0452-8222319
邮 箱:1085310630@qq.com
日 期:2025年9月2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热点信息
-
开标参与人开标地点开标二室开标时间2025-09-26 20:43开标记录内容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