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集贤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招标预告
集贤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RA-HLJ-25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养护生产指标由《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生产指标的通知》(黑路函〔2025〕11号)文件下达;施工图批复由《集贤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集贤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集交发〔2025〕23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和政府自筹。省补资金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公路养护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4〕489号)文件下达。,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集贤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贤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工程涉及9条路线,设计路线总长度41.936公里,主要包含路面翻浆、破碎板修复、路肩修复、路面灌缝及交安设施等工程,其中:路基土方2977m?,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9965㎡,涵洞1道,交通标志21块,道口桩16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 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计1个施工标段,为A1标段。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4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 条款规定执行)。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的相关要求,标段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9 招标控制价:2551115.58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已按照建 市【2020】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 录范围内的投标人 ,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 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 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 个月(2025 年 6月至 2025 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及聘用合同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 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1.3 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2-2024 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 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 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交工验 收达到合格标准。
3.1.5 信誉最低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 (https://credit.hlj.gov.cn/)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2024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 通运输厅或 2023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 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 级为准;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 格后审的方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 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9月24日17时 00 分至 2025 年9月30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 册。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0月15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 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 年10月15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 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 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 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 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 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 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 ”代替。
5.3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 电汇或电子 保函形式(推荐使用电子保函):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 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 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 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5.4 本项目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盲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经济标评审明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 进行公。将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15846422950
招标人: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敬川
联系电话:150468310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304630975
电子邮件:1984647613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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