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通城县城区新增生态停车场设备配电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CZX-202508SZ-552001002) 中标公告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8SZ-552001002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城区新增生态停车场设备配电项目>于 <2025年09月0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3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5年09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风池时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92.58%> | <83.60%> | <95.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龚旭> | <胡桂祥> | <刘志涛>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机电>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222334419> | <鄂242222334874> | <鄂242212110312>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23日>至 <2025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63号;
联系人:<孔小山>
电话:<18327149660>
2、代理机构:<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联系人:<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15-4295231>
3、行政监督部门:<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356号>
联系人:<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0715-435885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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