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智慧云广播”平台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601]xmth[GK]2025001-1、“智慧云广播”平台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智慧云广播”平台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xmth[GK]2025001-1
项目名称:“智慧云广播”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播控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090406-播控设备 | 播控设备 | 1(批) | 否 | 常见招标文件要求 | 2,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确认音箱外观等,确认外观后6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50天内完成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以预留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5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30%。(3)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制造商且制造商为大型企业的,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若投标人属于制造商且为中型企业的,并由其自身生产的货物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
若投标人属于制造商且为小微企业的,并由其自身生产的货物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本合同包采购多种货物,投标人应逐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对应货物制造商的相关数据。
(6)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关于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要求以本条款为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19 至 2025-09-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2014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地址:龙文南路1号
联系方式:1526061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96-2031966、17750155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031966、177501551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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