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20210705",下载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4.《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等有关电子文件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下载最近发布版本)、参阅。
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等事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
6.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盲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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