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500399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市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09 09:0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4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338.6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整体项目林业规划调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产业规划技术指导服务咨询等工作。
(1)林业规划调查:完成整体项目的地块调查工作、基本作业设计内业整理、配合完成作业设计成果资料及后期完善资料等。
(2)工程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整体项目相关设计工作;完成整体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相关评审和审查;配合项目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相关服务工作。
(3)产业规划技术指导服务:针对项目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指导,从政策合规性、市场需求适配性等方面进行专业把控,确保规划设计的产业既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又能精准匹配市场需求,确保产业能够落地运营并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满足招标人要求,按要求按质按时提交项目服务成果文件,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工程施工
(1)施工范围:经审批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括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森林管理服务站建设、林区内应急服务站及相关设施建设,不包括核桃林提质增效、经济林果(林下种植)工程),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完成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及与本项目有关内容的设备采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以及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及权证办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3.设备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运输装卸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满足施工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林业相关专业),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供)(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0-0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