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北街道城市道路更新改造工程)城荷路路面改造提升、锦鸡垅路1号-8号下水道改造提升、闽东世纪城主干道、步上村团部路改造通知[第(2)次答疑] 招标预告
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北街道城市道路更新改造工程)城荷路路面改造提升、锦鸡垅路1号-8号下水道改造提升、闽东世纪城主干道、步上村团部路改造
更正说明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针对2025年09月12发布的补充通知书“ 关于免缴保证金填写的金额”进行更正说明,内容如下: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1、项目适用于无失信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3、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1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道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4、属于适用免于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5000元填写。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1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3、属于适用免于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50000元填写。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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