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十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预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70%,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十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十标段;
2.2项目编号:ZYGJ-CZGC-2524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概算总投资:283097.31万元;
2.5标段概算投资:9700万元;
2.6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遗漏工程(穿越长图铁路、穿越长吉城际铁路、穿越长双烟铁路、穿越京哈普速铁路、穿越京哈高速铁路、穿越长白快速铁路);新建穿越长客铁路专用线、下穿京哈铁路节点、下穿长图铁路节点;新建12km明挖DN711*11.9燃气管道;
2.7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8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4月30日;
2.9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设计(GB1));
(2)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公用管道安装(GB1);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方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人员3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满足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要求;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投标人拟投入全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年(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材料及返聘合同);并提供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承担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除外),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 年9月24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1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22】6 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沙大街和机场大路交汇,机场大路6666号
联系人:张鹍
电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王春生、杨莹莹、刘诗杭
办公电话:1818683707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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