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北分中心) 永锦路(星火路至现状龙山北路)改扩建工程智慧路灯系统采购及其他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304835 招标预告
(江北分中心) 永锦路(星火路至现状龙山北路)改扩建工程智慧路灯系统采购及其他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JBSZ2501089-01HWGH
项目名称: | 永锦路(星火路至现状龙山北路)改扩建工程智慧路灯系统采购及其他相关服务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2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如下条款:
“4、因招标文件编制工具情况,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补充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中“合同关键性条款”要求“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格与支付、保证、违约责任、合同的生效及变更等条款无重大偏离”,该项评审因素在评标时不执行。
5、因招标文件编制工具情况,本条款内容作为评审要求使用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增加“异议提出需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3、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增加5、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答疑无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9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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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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